深圳一名吸烟者因在公交车站吸烟被罚款。 专家:禁烟标志应放置在显着位置
为进一步巩固深圳控烟执法工作成果,南都新闻记者谢萌敦促深圳各类无烟场所贯彻执行《深圳市经济特区控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12 9月4日至12月8日,深圳市控烟办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福田区组织开展控烟专项检查5次、城管、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
12月6日17时30分,控烟专项督察来到上海宾馆公交车站开展控烟检查。 一名吸烟者被发现在现场非法吸烟。 执法人员对吸烟者进行了宣传教育,并根据《控烟条例》及其相关酌定标准,拟处以50元罚款。
男子在公交车站吸烟被罚款
执法人员在上海宾馆西行公交车站执法时,虽然路过的人很多,但没有发现吸烟者。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东行公交车站执法,发现一名男子吸烟。 他被要求熄灭香烟并进行取证调查。 根据《控烟条例》及其相关裁量标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处以50元罚款。
根据《控烟条例》,公共交通枢纽站人行出入口外五米范围内以及室外公共交通平台、候车区严禁吸烟。 起初,吸烟者仍然抵制执法。 执法人员现场讲解控烟的必要性和执法依据。 志愿者们还向他们派发《控烟规定》和传单,宣传吸烟的危害。 该男子表示,他了解相关规定。 最后,公交车站将不再允许吸烟。
据现场控烟志愿者介绍,上下班高峰期公交车站吸烟的人较多,控烟志愿者每周都会进行巡查。 市民可以通过“戒烟”小程序报名加入控烟志愿者行列。 市民如发现禁烟场所有人吸烟,可通过小程序举报、投诉。 该志愿者还提到,控烟志愿者主要起到劝说和宣传的作用。 他们还将在定期检查时携带控烟宣传材料、《控烟条例》等,向公民发放,增强公民的控烟意识。 同时,他们还会携带禁止吸烟标志。 在检查室内区域和经营场所时,提示现场管理人员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落实现场管理责任。
禁止吸烟标志应张贴在显着位置
当天对两个公交车站进行排烟时,发现附近垃圾桶均配备了烟雾灭火器。 站台西行侧5米处设有垃圾桶,站台东行侧左右两侧均设有垃圾桶。 距离站台较近,仍在禁烟区内,站台东行侧垃圾桶外可见多个烟头。 志愿者指出,东行站台旁边的垃圾桶五米以内,不能作为吸烟点。 设置烟雾灭火器可能会误导市民,认为这里可以吸烟。 现场也有市民表示,即使附近不抽烟,看到烟囱灭火器也会上前灭烟。 如果因此受到惩罚,就很难“服众”。
深圳市交通局执法人员表示,公交车站人员流动性较大。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控烟法规意识,可在公交车站前后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尽量避开禁烟区。” 在垃圾桶上安装烟雾灭火器。 惩罚不是目的。 我们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在非吸烟场所吸烟。 如果宣传工作做得好,烟民受到惩罚就会心服口服。”
深圳市控烟协会秘书长熊敬凡表示,在公交车站区域执法行动中,吸烟者可能以可以在公交车站外吸烟为由逃避处罚。 不过,她指出,根据《控烟条例》,室外公共交通站台和候车区禁止吸烟,而在一些客流量较大的公交站点,高峰时段经常出现排长队的现象。 “只要你在排队等候,无论队列距离站台有多少米,都禁止吸烟。”
在当天的执法行动中,发现公交车站的禁止吸烟标志张贴得太高。 熊敬范指出,禁烟标志超出了成年人的平视视野,不能起到公告和警示的作用。 建议借鉴港澳地区的做法,在地面喷绘禁止吸烟标志线,更好地发挥标志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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