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控烟案例:商业广场两部公共电梯因无禁烟标志被处罚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已进入第15个年头。 吸烟不仅严重危害我们的健康,也是火灾事故的重要来源之一。 尤其是在公共电梯内吸烟时,气味扩散缓慢,不仅会影响后续乘客,乱扔的烟头还可能引发火灾隐患。
案例回顾
案例一:杨浦区
近日,杨浦城管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辖区内某商业广场公共电梯控烟工作存在缺陷,无禁烟标志。 。 希望城管部门核实,加强管理。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商业广场的两部公共电梯内没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电梯内有明显烟味,控烟工作落实不到位。
本文图片均来自“无烟上海”微信公众号
现场取证后,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商业广场的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服务公司一开始并不配合,称不知道电梯需要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执法组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责令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控烟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要求, 《上海市控烟标识制度及设置标准》(点击查看详情),在显着位置设置统一的禁烟标识和监督电话。
同时,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未履行其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电梯控制吸烟法定职责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 在随后的复查中,物业公司及时在电梯内张贴了禁止吸烟标志,有效落实控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例2:松江区
近日,松江城管永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古水嘉园居民投诉,反映居民在自家楼宇电梯内吸烟,一打开电梯门就闻到浓重的烟味。 希望城管部门能够核实,加强监管。
接到投诉后,城管队迅速前往现场查看,发现该楼电梯内没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电梯内可闻到明显的烟味。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物业,通过呼叫电梯监控锁定了该客户。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解释了在电梯内吸烟的安全隐患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客户表示将积极整改。 避免再次这样做。 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宣传,要求其切实落实禁烟宣传工作。 随后,物业公司还按要求在小区电梯内张贴了禁止吸烟标志。
整改后
法制教育小贴士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地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备劝阻人员或者组织劝导志愿者;
(二)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显着位置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和监督电话;
(四)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设备;
(5)劝阻吸烟者;
(六)对不听劝阻、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区域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举报。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
控烟工作监督执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六)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电梯控烟工作的监督执法。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禁烟所在地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以下罚款1万元以上;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罚款。 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是《电梯里抽烟,电梯里没有禁止吸烟标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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